尉氏县:推进 “依法行 政•码上监督 ”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近日,尉氏县司法局局长逯宪增主持 召开 “依法行政•码上监督” 工作推进会, 开封市2024年度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推进会召开,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工作要求,安排部署下步重点工作。 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韩小飞参加会议并讲话,全市市直单位法制工作负责人,各县(区)司法局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传达学习了全市2024年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要点和有关文件精神,兰考县司法和信访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典型发言。
会议强调,一是要统一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要深刻认识到做好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是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必然要求,是保障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是建设法治政府的有力保障。二是要精准发力,进一步主动作为。要通过抓制度保障、抓基层提升、抓重点突破等重要手段,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推动行政执法更加严格规范,执法质量不断提升。三是要强化担当,进一步加强保障。各县区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明确任务分工,制定落实措施,发挥主动性、创造性和积极性,确保各项执法制度规范有效落实。在行政执法监督过程中要培树先进典型,发挥好基层首创精神,注重挖掘基层智慧,探索创新好的推行模式,选准角度、选准亮点,加强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开封: “依法行政•码上监督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全媒体记者 何高峰
4月6日,记者从开封市人民政府获悉,为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该市发布了 《开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开封市“依法行政•码上监督”十项措施的通知》 。
据悉,依托开封市纪委监委“清廉开封•码上监督”平台,建立开封市“依法行政•码上监督”平台(以下简称平台),赋予企业“汴企通”二维码; 全市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在对赋码企业执法检查时,适用本文件规定;行政执法机关入企执法检查,除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等特殊情形外,必须扫描“汴企通”二维码方可进入;行政执法立案查处事项,按照“码上监督”平台设定的执法程序逐项落实,对行政执法的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执法全过程有关文书全部上传; 行政执法机关应当依照过罚相当原则,严格按照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实施处罚。全面推行“不予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不予实施行政强制”四张清单制度,可以采取教育提醒、行政指导、行政约谈等柔性执法方式,引导和督促企业依法经营。
此外,市司法行政部门对全市各级行政执法机关的入企执法行为依法监督;各县(区)司法行政部门对本县(区)行政执法机关的入企执法行为依法监督;市级行政执法机关对本系统的入企执法行为依法监督;通过“工作台账预警单、工作进展提醒单、任务落实交办单、问题差距督办单、专项任务督查单”五张清单,对涉企行政执法全过程进行监督,实施以“建账、办理、催办、反馈、办结”为核心的闭环运转监督机制;企业可以通过平台直接咨询和投诉。企业也可以拨打市政府企业投诉专线、市县(区)司法行政部门投诉电话、全市各级行政执法机关投诉电话进行投诉举报,有关线索导入平台统一监管。投诉处理机构受理投诉后,严格按照《开封市企业投诉处理办法》规定处理;成立开封市“依法行政•码上监督”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司法局,市司法局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及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工作人员介绍,“对行政执法机关及行政执法人员入企执法检查存在违反法定程序、超越或者滥用法定职权、执法行为明显不当等过错的,依法追究过错责任;涉嫌违纪违法的,由纪检监察机关依法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对推进落实‘依法行政•码上监督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适时予以表扬,对工作推进不力、违反“赋码”工作有关要求的单位予以批评;‘依法行政•码上监督’工作情况纳入法治开封(法治政府)年度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提拔任用的参考。”
中宏网河南4月10日电 近年来,开封市聚焦涉企执法领域“随意执法”“重复执法”等突出问题,搭建“依法行政·码上监督”平台,通过建立平台运行及案件处置流程,健全平台信息汇总研判及通报等措施,端正执法理念,改进执法作风,提高执法效能,基本形成了“无事不扰、有求必应、柔性执法、审慎处罚、执法必督”的涉企执法及执法监督新格局,为市场主体干事创业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据了解,截至2024年3月底,该平台累计监测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入企执法检查5175次,较同期入企检查下降约80%,立案查处事项258起。
搭建监督平台,实现监督检查“码上知”
赋予企业二维码。建立开封市“依法行政·码上监督”平台,按照“一企一码”原则,首批为规模以上企业、规模以下重点企业以及重大项目、“四保”白名单企业、市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中心和市工商联推荐企业等2891家企业赋予“汴企通”二维码。
入企执法必扫“码”。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程序,无事不打扰企业生产经营,确需入企执法检查的,除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等特殊情形外,必须扫描“汴企通”二维码方可进入,切实消除“随意执法、重复执法”为企业带来的经营负担。
执法行为“码”上传。建立标准化执法流程,明确行政执法立案查处事项必须按照平台设定的执法程序逐项落实,行政执法的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执法全过程有关文书全部上传。
打通监督盲区,实现权力运行“码上督”
“码上”明责。明确市、县(区)司法行政部门作为“码上监督”主体,对同级行政执法机关的入企执法行为依法监督;压实行政执法机关自我监督责任,明确市级行政执法机关对本系统的入企执法行为依法监督。
“码上”监督。打通“依法行政·码上监督”和“清廉开封·码上监督”平台,实现行政执法单位及执法人员信息、企业信息、企业对执法单位满意度评价信息的共享互通,打破以往执法监督只能停留在“事后阶段”的传统格局,实现对行政执法内容、流程、方式、结果的事前、事中、事后“全生命周期”监督。
“码上”评价。在平台设置评价端口,赋予企业监督评价权利,企业可以通过访企事项二维码,选择实名或匿名方式对执法机关的执法检查全过程进行客观评价,倒逼执法主体提升执法质量水平。
严格依法行政,实现执法过错“码上纠”
发现问题“码上”提醒。行政执法监督人员通过平台对涉企执法案卷进行实时审查,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一般问题,通过平台向执法单位下发“提醒单”或“督办单”,告知执法单位对问题进行纠正。截至目前,已对及时上传执法文书、纠正执法文书内容格式不当等问题开展日常监督提醒400余次,发出“工作进展提醒单”36份、“督办单”1份、行政执法监督意见书1份。
存在过错“码上”追责。对行政执法机关及行政执法人员入企执法检查存在违反法定程序、超越或者滥用法定职权、执法行为明显不当等过错的,依法追究过错责任。涉嫌违规违纪的,由纪检监察机关依法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执法结果“码上”运用。执法监督人员通过“码上监督”平台,对执法案卷的内容进行实时审核,对相应单位作出客观公正的执法能力评价。对评价较差的单位进行通报,约谈提醒相关负责人。将“依法行政·码上监督”工作情况作为法治政府年度考核重要指标,考核结果作为干部提拔任用重要参考。
全力助企护企,实现营商环境“码上优”
推行“码上”综合监管。明确要求行政执法机关在对符合国家政策导向、有发展前景的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企业实施行政处罚时,优先落实包容审慎监管机制。全面推行“不予处罚事项清单、从轻处罚事项清单、减轻处罚事项清单、不予实施行政强制事项清单”四张清单,积极推进行政指导融入行政处罚,采取教育提醒、行政指导、行政约谈等柔性执法方式,引导和督促企业依法经营。
畅通“码上”投诉渠道。建立“线上十线下”“市政府+司法行政+执法机关”多渠道投诉举报方式,企业既可以通过平台直接咨询和投诉,又可以拨打市政府企业投诉专线、市县(区)司法行政部门投诉电话、各级行政执法机关投诉电话进行投诉举报,有关线索导入“依法行政·码上监督”平台统一监管。
建立“码上”反馈机制。明确专人负责,不间断梳理问题事项及企业诉求,形成“码上监督”问题工单,按流程流转至相关单位。相关单位在受理工单后,简单问题当天反馈,复杂问题在7个工作日内反馈整改落实情况或答疑解惑,并将相关情况上传“依法行政·码上监督”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