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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司法局

开封市加强乡镇执法能力及乡镇与部门
行政执法协调协同的情况说明

作者:开封市司法局  来源:开封市司法局   发布日期:2023-09-07 16:48:51  点击次数:

一、安排部署

开封市推行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以来,围绕“队伍建设、机制创新、执法规范”三大方面,整合资源、集中力量,直面问题、大胆探索,推进我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组建起一支综合性的执法队伍,打通综合行政执法“最后一公里”,解决“看得见管不着、管得着看不见”的问题。

二、工作举措

(一)举办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培训班。2023年4月6日,开封市举行由各县区分管法治工作副县区长,涉及改革事项八个市直单位分管负责同志,各县区司法局局长,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业务骨干及涉及改革县区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共150余人参加的第一期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培训班。培训启动会上传达了《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封市开展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批复》文件精神,邀请开封市普法讲师团讲师、河南大学法学院教授作对依法行政、《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河南省行政执法条例》等执法业务知识进行讲解。

(二)印发并公示开展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文件。4月18日,开封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开展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汴政〔2023〕19号〕,4月19日-20日,涉及此次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兰考县、杞县、通许县、尉氏县、祥符区、示范区、龙亭区、禹王台区分别在本县区政府网站上公布了交由乡镇政府行使的行政处罚权事项清单。

(三)开展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专题调研。4月24日-25日,开封市司法局抽调8个涉及执法改革的市直单位业务骨干组成专题调研小组,对各县区的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成果,全面掌握运转情况、权责事项承接情况开展调研,对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并与现场人员进行互动交流,现场解决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面临的困难和难题。

三、工作成效

开封市各县区积极探索推行乡镇执法人员到县级执法部门跟岗学习、县级执法人员定期下沉乡镇指导业务工作等方式,做好执法有效衔接、加强互动交流,推进违法线索、证据材料、执法标准、处理结果的互通、互认,实现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联动响应和执法信息共享。加强部门与乡镇间协作配合和监督。在全面梳理部门权力、界定执法职责、完善信息共享的基础上,打造清晰简洁、权责明确的工作链条和业务流程,建立信息与资源的共享平台。密切赋权部门之间、部门与乡镇之间的联系和配合,加强执法和管理部门的协作,强化监督,发挥联合执法功效,努力形成综合执法合力,解决一些长期积压的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