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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工作报告
(3).对涉嫌违法的企业和人员、财产,依法审慎决定是否采取相关行政强制措施。确需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的,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
本部门不涉及该项内容
2023.09.12
情况说明
2021.09.08
主办单位: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政府网站标识码:4102000008
豫ICP备14019204号
豫公网安备4102110200018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