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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工作报告
19.坚持党对地方政府规章或者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领导,制定、修改过程中遇有重大问题及时向本级党委请示报告。
该项提供纸质材料查证
2023.09.12
关于制文过程中重大问题向党委请示的情况说明
2023.07.03
情况说明
2021.09.08
主办单位: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政府网站标识码:4102000008
豫ICP备1401920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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