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地方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限报送备案,且报备率、报备及时率、规范率均达100%。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建议审查制度健全。
主办单位: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政府网站标识码:4102000008
豫ICP备14019204号 豫公网安备41021102000181号